根据省高级专家选拔管理有关规定,第三批吉林省高级专家选拔工作从3月份正式启动。
吉林省高级专家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在我省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荣誉称号,动态管理,每3年评选一次。凡在我省域内从事科研、教育、生产、医药卫生、文艺创作、新闻出版、经营管理、成果推广、社会工作等各项工作,为吉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岗工作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2009年、2010年列入我省高层次人才引才计划人员,全职在我省工作的,可参加评选。
第三批吉林省高级专家选拔工作将坚持3项原则:一是把促进发展作为评选工作的落脚点。坚持服务发展、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把促进现实生产力发展作为评选工作的基本方向,努力实现向骨干企业倾斜、向实用技术倾斜、向重点产业倾斜,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作为评价开发类科技人员的重要内容。二是把客观公正贯穿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看业绩、论贡献,以近5年来对吉林发展实际贡献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实行推荐和审核“双公示”,加强监督和考核,努力实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公道正派。三是把思想道德品质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注重对申报人选“德”的考核,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将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作为重要评价要素。
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第三批吉林省高级专家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公正透明、严肃纪律。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