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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向广大电信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
2011-03-15 10:14:34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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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向广大电信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

一是辨别诈骗类电话,谨防上当受骗。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法院及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电信用户,以取传票及涉嫌犯罪为名,要求电信用户向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在此提醒电信用户,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轻易相信,应仔细询问对方相关信息,不要轻易透漏个人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二是选择正规厂家手机终端。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所谓“山寨机”的手机电话终端。这种手机价格低廉、功能多,受到很多消费者的青睐。但“山寨机”多为仿造产品,无入网许可,甚至无正规厂家,部分“山寨机”存在一些内置的上网点播信息服务业务,操作不当可能会产生相关信息费及上网费。在此提醒电信用户,尽量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有入网标识的手机终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在电信运营企业营业厅以外的售卡场所购买电话卡,应仔细询问资费信息。用户在电信运营企业营业厅以外的售卡场所购买电话卡,应仔细询问所购电话卡的资费信息,并应当场拨打相应企业的客服电话,具体询问所购电话卡的资费情况,避免由于售卡人员告知不清、不详等原因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四是定期查看详单,核对相关收费情况。定期查询话费详单,认真核对收费项目,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电信企业反映。

五是增强防范意识,识别不规范短信服务业务。手机用户可能会收到通过小灵通、手机号码、端口号或者WAP网站发送无资费提示的信息或无资费提示的网址链接,用户回复信息或点击链接,会产生相关信息费或上网费。规范的包月类、点播类短信服务会在宣传业务时,清晰地说出其业务名称、业务内容以及资费标准。包月类短信服务还应经过“二次确认”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扣费,用户在回复“确认”信息前,应仔细辨别。

电信用户在使用电信业务时,如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电话所属电信运营企业反映。如对企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反映。移动公司客服电话:10086;联通公司客服电话:10010;电信公司客服电话:10000;铁通公司客服电话:10050;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电话:12300。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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