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记者从今天(1日)召开的(吉林)全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启动会上了解到,从现在起到2011年,我省全面启动实施9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对城乡居民健康、农村地区妇女儿童以及特殊人群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使城乡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按人群和疾病划分,包括三类服务:一是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0至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三是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为保障项目顺利启动和实施,按国家要求,我省今明两年按行政区划内户籍人口人均每年15元标准安排专项补助经费。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9元,省级财政人均补助3元,市、县(区)财政人均补助3元。2011年要达到不低于20元标准。目前,200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3.25亿元补助资金已下拨各地。各市(州)和县(市、区)还要配套8310万元。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完成项目目标,省卫生厅与各市(州)卫生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