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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案拷问食品安全 监管部门能否履责受质疑
2011-08-02 09:10:19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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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瘦肉精”案大起底

难以落幕的“瘦肉精”?

历时8个小时,刘襄听到“死刑,缓期两年”的判决后,眉头皱起,痛苦的表情写满脸庞,与其一同接受审判的妻子刘鸿林则当场痛哭不已。

7月25日,震惊全国的河南“瘦肉精”一案在焦作中院和沁阳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以刘襄为首的5名制售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15年等;3名国家公职人员因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不等。

制售者:就是想挣点钱,想创业

7月25日,河南焦作,酷热难耐。上午8点半开始,焦作中院对刘襄等制售“瘦肉精”的5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审理。

今年3月15日,双汇集团麾下的济源双汇工厂被曝光有部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流入该厂,并被制成肉制品流入市场。自此,“瘦肉精”案浮出水面,全国掀起严打、严查“瘦肉精”风暴。此后不久,“瘦肉精”生产者刘襄以及销售者奚中杰等涉案人员相继落网。

现年42岁的刘襄系湖北人士,大学读的是化学合成专业,毕业后先后在湖北制药厂等多家制药厂工作。2007年初,怀揣着暴富梦想的刘襄从常年从事药品销售的奚中杰处得知盐酸克仑特罗市场行情不错,后两人各自出资5万元共同“创业”研制生产盐酸克仑特罗,两人约定,刘襄负责研制生产,奚中杰负责销售。

2007年八九月份,经过几个月的实验,刘襄试制出“瘦肉精”,其与奚中杰带着样品到河南先后找到陈玉伟、肖兵推销,陈、肖试用后发现效果不错,开始向刘襄大量购买。

据了解,截至2011年3月,刘襄共生产“瘦肉精”2700余公斤,分别销售给奚中杰、陈玉伟、肖兵3人,销售金额达640余万元,其中,非法获利250万元。

“瘦肉精”的暴利使刘襄铤而走险。“我们也就是想挣点钱,想创业。”刘襄坦言,出售“瘦肉精”价格通常为每公斤2000元,每公斤净赚600元。

据悉,在2007年八九月份到2011年3月份期间,刘襄共销售给肖兵1300余公斤,其中每公斤3000元至4000元,肖兵共非法获利60余万元。陈玉伟以刘建业的假名共购买600余公斤,除了卖出“瘦肉精”原粉外,还根据客户需要,将“瘦肉精”按照1比30兑入淀粉搅拌后出售,共非法获利约70万元。

2009年6月,刘襄与奚中杰因利润分配不均,产生矛盾而分手。刘襄将产品销售给肖兵、陈玉伟,而奚中杰则从别处高价购买再行销售。

“瘦肉精”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刘襄的暴富梦想彻底破灭,刘襄等人很快被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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