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石油开采生产作业中,溢油事故的责任由作业者来承担。”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说,“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实体,也是发生此次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应该承担溢油事故的法律责任。”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表示,此次康菲公司被认定为责任者,因此海洋部门只追究该公司的责任。中海油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签订的合同来界定。
作业方难道只罚20万?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透露,该事故已经立案,根据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对康菲公司的索赔金额最高为20万元人民币。“海洋局不排除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进行生态索赔,由此金额可能将超过20万元。”王斌说。
根据海洋局公布的数据,目前蓬莱19一3附近840公里的海水从一类水质恶化为四类水质。油田附近海域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40.5倍,最高浓度是历史背景值的86.4倍。溢油点附近海洋沉积物有油污附着,个别站点石油类含量是历史背景值的37.6倍。溢油最长扩散外缘线为38公里。
何来一个月的信息“真空”?
从事故初始的6月4日到发布事故通报的7月5日,长达一个月之久的信息“真空”让公众颇有疑惑。对此,李晓明说:“事故发生后,海洋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将监测结果通报了国家应急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环渤海的山东、河北、天津、辽宁三省一市人民政府。支持这些部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部署工作。”
王斌则表示,溢油事故的监测、监视,乃至形成结论,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动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海洋管理部门还遇到了各种因素的制约,例如天气因素对监测飞机、船舶的影响,以及我国技术水平的制约。
王斌解释说,根据海洋管理部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报告溢油事故的一般原则,是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左右时间提出一个初步的报告。在这次事件中,海洋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实际上在发布情况通报的一周之前就已经向社会公众发出预告,将在7月5日公布一些初步的调查结论。
“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就在现在,我们还有监测人员在海上采集样本,进行分析评价。我们将要对这次事件进行一个长期持续的评估,今天只是一个初步结论,等我们获取更进一步全面的结论,或者有新的结果,我们还会向社会及时公布,请大家放心。”王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