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宁津支行出具的证明显示:2008年10月27日到2009年8月20日,资产转让前,永兴化工累计从工行宁津支行贷款2799.7万元。重组前分文未还。
德州银行的《催收通知》显示,在资产转让前几个月,永兴化工共从德州银行贷款1400万元。2009年8月31日,永兴化工从中国农业银行宁津支行贷款600万元;2009年7月22日,从中国建设银行宁津支行贷款600万元。
记者了解到,永兴化工的贷款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时任宁津县县长景文新(现任临邑县县委书记),为了帮助永兴化工顺利贷到款,亲自联系德州禹城市的山东贺友集团。山东贺友集团副总经理董强告诉记者,景文新当时说:“到时如还不上借款,县里可以拿土地置换或变换现金还账。”此后,贺友集团在永兴化工转让资产前,为其提供了5000多万元的贷款担保。
“书面答复”要求少指责
《法制日报》记者在离开宁津县前,县委宣传部约定给记者一份“书面答复”。6月28日,一份数百字的答复传到记者信箱。
在这份答复里,并未提及记者提出的“是协议转让还是挂牌交易,其转让价格几何”等问题,不过给出了一些“建议”,现摘录如下:
“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不仅是县委、县政府的职责,也需全社会为之作出更大努力,努力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合作,努力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无端地对企业横加责备,即使这种责备是多么的善意,如果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转,影响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这种善意也是恶意的,也是不应该的。所以,我们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对我们的永兴化工多一些支持、少一些指责,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就是维护职工的利益,就是维护一个地方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