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化工的“重组”究竟是否合法,其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在德州市财政局国资办(德州没有设立国资委,国企重组改制等监管事宜归市财政局国资办负责-记者注)采访时,国资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朱昌国说:“国有企业转让需要报批备案,我们这里没有看到宁津县的报备材料。”朱科长同时表示,“国有企业转让应当先审计、评估,然后才能转让。如果不是国企与国企之间的交易,转让必须进场挂牌交易”。
永兴化工的“部分资产”,是协议转让还是挂牌交易?其转让价格几何?记者就这些问题在宁津采访时,遇到了“有趣”的一幕:负责此事的宁津县有关领导,或是生病住院,或是亲戚结婚,或是老领导去世。
记者辗转联系上宁津县分管此事的常务副县长周连悦,他在电话中让记者“稍等”,他安排人接受采访。在等了一个下午后,当地宣传部告诉记者,周县长安排的人参加葬礼去了。
德州市财政局国资办和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永兴化工的“重组”是宁津县主导的,没有报到市里。
转让前贷款债务被悬空
“永兴化工在将绝大部分财产‘卖’给晋煤同辉前,从银行贷了巨额款项,贷款总额近亿元。”一名知情者告诉记者,这次交易,除了造成巨额国资流失外,银行的贷款基本被悬空了,这个损失只能由银行或担保企业买单。
几份银行催账单和证明,部分印证了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