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中地区>湖北>湖北新闻
武汉市昨日启动最大规模电动车整治 8452人受罚
2011-04-21 17:10:40      来源:武汉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武汉市昨日启动最大规模电动车整治 8452人受罚

违法载人被抓现行记者。

4月20日,武汉市交管部门开展今年来最大规模的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行动,全市共出动1666名交警,加上千余名协管员,分成550余个整治小组,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截止下午5时,全市共纠正电动车违法行为20759余起,处罚8452起,扣车633辆。

据了解,当天的行动中,除一线执勤警力外,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机关各处室及各交通大队所有二线警力(窗口、事故办案出警和特殊工作除外),全部上路参与整治行动,每组3-4人,在全市各主要路口、路段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和处罚。

当日,交警还在汉口的武胜路、武昌的中南路、大东门,汉阳的钟家村等12个重点部位设置宣传执法点,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放宣传卡片4万余张。

据介绍,此次掀起的大整治是为电动车上牌、电动车依法依规行驶做好前期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打好基础。交警再次重申,电动车违法载人、载货的,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均将依法被处以20元罚款,涉嫌非法营运及拒绝当场缴纳罚款的,依据《道交法》第89条规定,将暂扣车辆。

【规定】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敬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者:

严禁电动自行车载人行驶。

严禁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严禁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行驶、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的,一律罚款20元。

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或不能证实车辆合法来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

【现场】

面对整治 且看市民的反应

武汉市交管部门20日在全市掀起大规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记者现场采访看到,面对交警处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有着各种各样的反应,有说“不知道规定”的,有说“凭什么抓我”的,也有说“跟别人学坏了”的。

从这些真实的反应中可以发现,骑车人并没有对电动车的通行规范完全知晓并形成共识,有的明知自己不对的,也因“满大街都这样也没人管”而放任自流。要改变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长期缺位所带来的秩序混乱,在整治的同时,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和长效管理必须紧紧跟上。

大多数市民不知道电动车不能载人

20日上午8点半,记者随硚口大队民警在武胜路、游艺路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在武胜路,交警主要对违法载人的电动车拦停纠正并处罚。短短10分钟内,就有6辆带人电动车被拦下,均被罚款20元。

记者看到,很多驾驶者并不知道电动车不能带人,有的是交警走到跟前将其拦下都不知道为什么。一对小情侣同坐一辆电动车被拦下处罚,女青年反应激烈:“我们从来不知道电动车是不能带人的,你们不宣传告知,凭什么要处罚”。

“这是个什么规定,完全不晓得!”王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送妻子去上班,被交警拦下,他表示自己使用电动自行车多年,完全不知道还有严禁电动自行车载人行驶的规定存在。他表示有点委屈:“我只知道电动车不能营运,所以交警把我拦下时我很坦然,因为我是带自己的老婆上班,没想到还是被罚了。”

[法规解读]

拦下他的邓警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一律不能带人,12岁以下的儿童除外。这个规定,是每个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购买时就应由商家告知的。交管局在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方面也做过很多宣传,但仍有不少市民视而不见。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非法公关
>> 详细

各地新闻
会议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协调配合,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增加安排18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补助;增加安排123亿元,用于新农保试点补助。>> 详细
点击排行
  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工作
张春贤在喀什调研:咬准发展目标 狠抓民生建设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