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商场买回一件称心如意的商品,过了几天再去时,发现折扣变低了――这种经历,不少消费者都遭遇过。近日,不少消费者向本报咨询,折扣不一导致的差价,到底能不能退?
少打一折 多掏459元
市民无奈“退了再买”
市民陈小姐最近有件郁闷事:上个月20号,她在武昌某商场的韩国品牌专柜买了一件大衣,原价4590元,买时打了8折。没想到平安夜当晚,同款大衣挂出了7折的促销牌。“少打了一折,我就损失了459元!”陈小姐找到柜台,要求退还这459元,却被告知不可能退还差价。
无奈之下,陈小姐到本地一家生活论坛上发帖诉苦,引起不少网友共鸣,还给她出招:“只要吊牌和小票齐全,可以先退货,再按照现在的折扣买回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吃亏后这样处理。
记者跑腿近十家商场,得到的答复多是,如果购买的商品没有使用过,并且吊牌、小票等都齐全,可以在国家三包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退换货,但不能退差价。而各个柜台或品牌的退换货有限期不同,有的短至7天,有的长达3个月,特价商品除外。
商场促销活动周周变
无书面承诺难退差价
“确实有个别柜台有过这种承诺,但承诺期限一般很短,多是节假日开始前一周到节假日结束。”昨日,一家商场的对外部经理坦言,但商场是不可能承诺退差价的,如果是品牌做出的承诺,具体操作由该品牌自己管理,商场有时并不知晓。
为何退差价这么难?徐东大街某商场一楼楼管表示,商场的活动几乎是每周都在变动,有时候更低的折扣是因为断货、断码等。“货品齐全的时候买,当然比断码的时候买要贵。”
武昌一家商场专门处理投诉的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明文提及“退差价”一事,商场如果自行给顾客退还差价,反而容易造成违规操作。
记者为此咨询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值班人员表示,如果商场内悬挂“武汉最低价”、“全市最低”等宣传语,等于向消费者做出了书面承诺,应视为合同要约的一部分,一旦消费者在该商场或者别处买到了价格更低的产品,商场必须履行承诺退还差价。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