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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用新版地税发票 旧版使用到2010年底
2010-09-28 15:36:31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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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6日,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公告,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用新版地方税务发票,旧版地税发票交叉使用到2010年底,2011年1月1日作废停止使用。

据悉,本次发票换版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进行的。新版发票有五大类,包括网络发票、税控发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和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全面覆盖了地税业务所涉及的发票票种。

发票的工本费收费标准是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在全省统一执行。

新版发票的主体票种是网络发票、税控发票和机打发票,以现代科技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作支撑,将发票印制和使用全面纳入了税收信息化管理。特别是网络发票和税控发票,由纳税人网上在线开具,每一张发票及其票面金额实时抄报到省地税局发票管理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每个行业、每个地区、每个时段、每张发票上的开具金额,均纳入省地税局发票信息管理系统监控,真正实现了以票控税。实行新版发票以后,既可大幅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效率,又可全面提高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还可为广大公民提供快捷真实的发票查询渠道。

湖北省地税局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稳妥推进发票换版工作;广大纳税人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自觉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好发票。湖北省地税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新版发票的使用,及时举报印制、出售、使用假发票的行为,地税机关将按规定兑付举报人奖金,并为举报人保密。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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