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省排污费征收制度改革“不走样”,省环保厅昨派出五个稽查组,全面稽查17个市州的排污费核定与征收情况。
此次稽查持续至12月,重点稽查拒缴、欠缴排污费等违法行为,超标排污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造纸行业、火电企业等国控重点企业排污费核定情况,以及环保部和我省环保后督察企业排污费核定和缴纳情况。稽查出来的排污费,将全部移送省地税局征收,全额缴入国库。违法企业由省环保厅直接处罚。
通过此次排污费稽查,我省将进一步规范排污费核定与征收行为,建立动态排污信息的综合性数据库,并实行公告,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