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廉租房保障提标扩面,下半年新增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受惠。武汉市房管局24日透露,该市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调整方案已批准实施,居民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
按调整方案,下半年,7个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条件由之前的“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分别提高为600元以下和12平方米以下;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同步调整为“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的低收入无房家庭”。
租金补贴按保障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按目前标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平方米每月补贴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补贴7元。以无自有住房的三口之家计算,最低收入家庭每月可领到租金补贴360元,低收入家庭可领到252元。
市房管局保障处负责人介绍,今天起,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街道或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后,报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房产局审核,并由所在区房管局批准。
2008年9月,武汉将住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当年2万低收入家庭领取租金补贴。今年武汉市将完成“新建廉租住房1万套,配租1万户,租金补贴新增1.76万户,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上半年,7个中心城区26426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领取租金补贴3661.1万元。此次“放低”廉租住房保障准入门槛,下半年将新纳入19765户家庭。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