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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禁烟令遇执行难
2011-05-12 10:11:59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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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根据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5月1号起,我国在室内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这次禁烟令,被舆论看做是中国向“积极控烟国”迈出具有转折意义的一步。

新规实施恰逢“五一”小长假,各地执行情况如何?曾经“烟雾缭绕”的公共场所能否“烟消雾散”?

在铁路杭州站候车室,吸烟的人随处可见,而且火车站竟然还保留了吸烟室,这与新条例的规定完全相左。

杭州站党群办副主任吴蔚说:“那个要一步一步来的,我们最好全部控掉,但是我们工作人员非常为难的,根据广大旅客的需要,他如果没有这个区,他就随便乱吸。”

不仅仅是车站候车室,在杭州的一些饭店、茶餐厅和咖啡厅,桌上还摆着烟灰缸,有的地方还设有吸烟室。客人在吸烟,餐厅的经营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记者来到长兴长途汽车总站候车大厅,迎面便是一块“禁止吸烟”的提示牌。同时,为解决乘客的吸烟问题,汽车站还在候车室旁的室外设了一个“吸烟室”。面对这些人性化的举措,可是记者还是发现了有乘客在室内的角落吸烟。当问及是否知道公共场所已经全面禁烟的情况时,他们却表示不知情。

乘客甲:“还不知道。”

乘客乙:“这个还没听说。”

面对吸烟者,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表示很无奈。长兴长途汽车总站保洁主管王志群说:“我们看到了,马上就劝阻,要么灭掉香烟,要么到吸烟室。”

禁烟效果不理想,禁烟预期不乐观。禁烟令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却也是一个艰难的开始。山东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孙桐指出:禁烟令的法律效力有限,缺乏可操作、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引发公众对执行难的担心。

孙桐说:“对于吸烟处罚没有明确规定,就算有处罚,也是处罚公共场所经营和管理者,处罚也很困难,没有很明确的法律责任认定。没有一个专业的法律,专门的控制吸烟的法律,这个(细则)也只是卫生部的规章,还是缺乏一个比较有力的依据。”

在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丁兆林看来,禁烟令的执行主体不明确,令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丁兆林:缺少了这种执行的主体,它一定是一种软性的,类似于一种宣传性质的,号召大家不要抽烟,(禁烟执行)没有出面的话,对于一个法令来讲或者说一个政策来讲,它本身是有缺陷的,软性政策再加上一个软性的执行,出现这种不理想的结果,其实是大家都能够预料的到的。

除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烟令还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烟者进行劝阻。这样的规定,让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成为禁烟的“一线卫士”。

作为吸烟的重灾区,在酒店、餐馆等公共场所,那里的经营者承担着更多的禁烟责任。记者调查发现,在禁烟令和贵为“上帝”的顾客之间,经营者显得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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