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征求意见和数次修改,作为全国首个“限烟”条例,今日,《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提交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规定,出租车司机不听乘客劝阻吸烟,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条例(草案)》规定13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或携带点燃的烟卷、雪茄、烟斗。而对于旅馆、餐饮等场所的禁烟,为了更切合实际,更改了原来一刀切立刻全面禁烟的要求,规定旅馆、餐饮等场所的禁烟可在条例施行后一定时间内划定吸烟的楼层、包房,期满后全面禁止吸烟。出租车、公共电汽车的驾驶员和乘客要相互监督,彼此均有权劝对方停止吸烟,对不听劝阻者,乘客有权拒付车费或向相关部门投诉,而驾驶员有权劝乘客离开,未付车费的,不得拒绝付费。
来源:黑龙江晨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