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信阳市罗山县多个乡镇借“新农村”建设违规占用耕地大搞商品房开发及建高价别墅牟利的情况,本网先后于今年4月25日和7月20日分别以《罗山新农村建设“变味” 建起“别墅”公开售》和《罗山借新农村建设建房牟利追踪:违规未见管 新地又被占》为题进行了连续报道。
7月21日上午,信阳市国土局纪检组长杨富山携罗山县国土局长陈占东等来到我报驻河南记者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杨富山说,国家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方面“没有固定模式可循”,而信阳市作为河南省的“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需“先行先试,取得经验”。非法占用耕地的现象在该市的一些乡镇确实存在,为此他们建立了土地监察大队专门查处、监管非法占用耕地的现象。
“但因为农村用地覆盖面积大,情况复杂,我们很难及时了解情况。”杨说。
他指出,当前国土部门还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因为即使知道是未经审批的建筑,也受到新的《国家物权法》的保护,需要“调查取证”后才能责令拆除,而调查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同时,其所在的土地管理部门也没有没收建筑物及强制拆除的权利。
对于记者此前所反映的若干处违规用地的情况,杨称不具体主管此项工作,未能证实这些用地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对于记者所反映的该市“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建商品房及别墅对外公开销售的情况,以及这类商品房及高价别墅是否在新农村建设规划范围内的问题,杨首先表示,如果确是集体建设用地,是不允许搞商品房开发的,但有些情况自己并不是很了解,并称“是否是别墅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至于本网4月份所报道的“新农村”建设中非法占地搞商品房开发的情况为什么至今没有查处,杨同样表示不知情。罗山县国土局长亦称当时是市里和省里相关部门直接检查,自己未参与。
采访中快结束时,杨富山强调,土地规划是审批手续的其中一项,不符合“规划”的情况是一定会查处的。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刘祥瑞 实习记者 潘亚楠)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