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其保障对象是劳动者或公民,承担的风险是人一生中发生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风险,是保障风险最多,运用资金最多,影响最大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7月4日上午,河南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联合举行《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不仅要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还将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的讲解有关政策,接受现场咨询。
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河南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9.1万人、2055.5万人、696.7万人、551.7万人、412.8万人,分别净增265.7万人、1414.8万人、14.9万人、147.7万人、184.5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549.3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43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到1402万人,297.6万老人领到每月至少60元的养老金补助。
河南面对社会保险存在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宽,制度整合任务繁重、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等问题。将围绕《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调查研究,研究落实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确保《社会保险法》在全省得到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同时深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省政府赵建才副省长出席、宣布活动仪开始,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和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和社会保险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外,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直企事业单位代表和职工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群众1600多人参加了当天的活动,并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3000多人次。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杨波)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