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回应
郑州物价部门将展开专项检查
面对不少售楼部与二手中介对明码标价政策执行并不到位一事,郑州相关部门将如何处理?
“早在去年3月份,郑州物价与房地产部门便已经出台了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由于郑州市出台相关规定的时间比较早,因此此次国家发改委出台该项政策后,郑州未再出台相应的细则。
目前,物价部门已经将国家发改委的相关通知转发下去,近日还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房地产销售市场展开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房地产销售中心未执行国家发改委及去年郑州市出台的明码标价标准,将根据2000年国家颁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5000元以下罚款。
该负责人提醒,在购房中如果发现房地产销售商未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消费者可直接拨打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物价部门将根据举报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市民声音
5000元罚款不具威慑力
“一房一价,就是让信息透明,可以遏制某些不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行为。对于二手房中介而言,还可解决一套房屋信息多家使用情况以及某些中介用虚假信息忽悠购房者的现象。但是最高才罚5000元,太少了。”对房地产销售中心违反政策的处罚标准,众多消费者认为处罚太轻,不具威慑力。
市民赵先生说,2000年的规定,其处罚力度应该修改了。对未实施明码标价的处罚力度,政府应该根据不同的行业制定相关处罚标准。对一平方米房子可卖7000多元的房地产行业来说,5000元的处罚难以让房地产商重视明码标价。
“我建议,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最高可处以200万元以下罚款。”与赵先生的意见相仿,打算购房的龚先生也认为,对违反明码标价的处罚,应该像企业串通涨价的处罚力度一样,根据社会发展进行相应的修改。最好将处罚标准提高到200万元以下。
来源:河南商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