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河南省法院判决的6起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涉案8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被判处十年以上重刑,其中一人被判处死缓,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9月20日,河南省法院对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柳鹏飞、周口市委调研室原副主任李亚、太康县原县委书记陈金旺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柳鹏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金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月27日,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太康县原县长范文明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范文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违法所得83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9月28日,西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商水县原县委书记张绍军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10月15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原党委书记(正厅级)冯志亮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冯志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10月21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渑池县原县委书记、三门峡市市委原副秘书长仝孟蛟贪污、受贿案作出判决,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月25日,宝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平顶山市新华区原区党委书记柳玉君受贿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柳玉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了解,2007年至今年9月底,河南省共判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90余件100余人。河南省法院负责人表示,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另一方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以及犯罪数额较小、积极退赃、认罪、悔罪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焦宏昌)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记者:史宝银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