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报报道了濮阳、郑州、开封、漯河、周口5市境内,因焚烧秸秆造成空气质量中度污染一事后,记者昨日从漯河市获悉,该市已出台相应整治措施:对秸秆禁烧工作搞得好的县区,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有焚烧秸秆的县区,每烧一亩罚所在县区5000元,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漯河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办公室介绍,为消除今年焚烧农作物秸秆出现的“烟雾缭绕” 现象,该市近日采取了多项措施。在做好秸秆的清运、储存和转化工作的同时,要求小麦割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秋季玉米秸秆机械还田面积要达到收获面积的80%以上,青贮秸秆17万吨,氨化秸秆2万吨。为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漯河市还对县区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头。
“据调查,之所以出现秸秆焚烧的烟气,问题出在秸秆还田的质量不高上,农民在耙地时把一些秸秆耙了出来烧了,我们将针对这些情况进行改进。”漯河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相关部门加大了秸秆禁烧的巡查力度,预计今年全市的秸秆还田面积可达到8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