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慎购以下五类月饼。
一、无QS认证标志的月饼。二、过度豪华包装的月饼。三、有搭售、送配其他商品的月饼。四、流动摊贩、地摊或小作坊的现做现卖的裸装月饼。五、“功效”月饼。
此外,省消协表示,消费者购买月饼时应向商家索证索票,保留好购物凭证,在出现消费纠纷时作为维权凭证;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
来源:大河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