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质检报告显示部分“瘦身钢筋其重量偏差结果为“-16%”,是国家“-4%”的最低偏差标准的4倍。(2011年7月30日摄)
新华社记者 王晖余 摄
钢筋质量如何监管
目前,文昌市政府已经给工地下达了停工检查整顿通知,要求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监理单位全面检查建筑材料安全,并派出工作组对全市在建工地上的钢筋材料进行全面排查。345吨“瘦身钢筋”已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实行异地查封。但如何防止“瘦身钢筋”进入建筑工地,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按照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合格钢筋。钢筋原材料进场时,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进行进场复验,核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检查钢筋外观质量和重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钢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钢筋原材料进场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但是,一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故意规避重量偏差等一些强制性指标检测,形成监管盲区。”郑廷安说。
崔文高坦言:“我们公司在文昌市监理的不少建筑项目都没有做过钢筋重量偏差检测,对这次出现的‘瘦身钢筋’,我们多少也有一点责任。”
文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伍书院说,出现这么大批量的“瘦身钢筋”,说明各个环节对钢筋材料的监管存在漏洞,必须从源头、流通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管。首先要从厂家源头加强监管,其次,根据国家的标准,对钢筋力学检验、工艺性能和重量偏差进行全面复检,避免复检漏项,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工地。
郑廷安建议,应该吸引广大社会力量参与举报,加大对钢材市场的整顿力度,追查“瘦身钢筋”的流通和源头,严厉惩罚生产“瘦身钢筋”的生产厂家,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同时监督和强化监理单位、施工方对进场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把关监理职责,堵塞监管“盲区”,杜绝“瘦身钢筋”进入建筑工地。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