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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旅客违规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政策
2011-05-26 16:55:45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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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旅客违规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政策


三亚免税店4月20日至今,每日平均接待18000余名顾客。南海网记者 骆云飞 摄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实施1个多月以来,海口海关依据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已对在三亚凤凰机场发现的数起旅客或机场内工作人员欲将免税品携带出隔离区的事进行处理。在海关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违规信息,限制其本人在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海口海关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离岛旅客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在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未按照规定将免税品携运离岛的;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者离岛航班等信息的;违反其它规定的。

同时该《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还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所购买的免税品必须由本人一次性携运离岛,不得转交或转售给他人带出机场隔离区。同时,海口海关在免税店、机场设立监管机构,综合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巡查核查、视频监控等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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