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4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临高县政府获悉,为了改进临高县农村基层人才培养方式,加快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海南省临高县政府决定4月16日起向全省公开选聘80名大中专毕业生到各个乡村当“村官”。其中,30名为县机关单位编外人员。
此次所招聘的30名县机关单位中具有全日制大中专文化程度的编外人员及50名具有全日制大中专文化程度的毕业生,要求首先必须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农村工作、创新意识强,年龄35周岁以下。临高县机关单位中具有全日制大中专文化程度的编外人员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聘用人员经公开选拔后,原则上安排到原籍、重点村任职。其所任职务将视个人情况和农村实际情况而定。任职村干部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具体任职的村在征求各镇党委意见后,由临高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此次聘用“村官”的待遇,其生活补贴由县委组织部按相应村“两委”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发放,待遇优厚。如属于县机关单位的编外人员,聘用安排到村任职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聘任人员在村工作期间,由镇党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可继续聘用。不愿意留任的,引导其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在临高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干部录用考试中优先录用。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记者 张欢 傅廷臻) 编辑:宁波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