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明
基准价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
此前,一些的哥抱怨每月缴费超万元,市出租车行业协会昨天举例说明了其中存在的误解。
甲、乙两人为广州城镇户口,他们共同承包了一辆出租车营运。出租车公司采用“月供递减法”的方式收取承包费。在承包第一年,他们每月必须向公司缴纳8550元的基准承包费。同时,公司还为他们按下限标准购买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按1300元的广州最低工资标准向他们俩按月“发放工资”。由此,这两名的哥在承包第一年每月缴纳的承包费为:承包费基准价8850元+企业为司机购买的社保、公积金769.9元×2个人+的哥个人缴交的社保、公积金207.66元×2个人+工资1300元×2个人+个人所得税90元= 13495.12元。甲乙缴费用后,公司随即向他们发放工资1300元×2个人。该出租车每月实际缴纳费用为13495.12元-1300元×2个人=10895.12元。
市出租车行业协会表示,在上述两名的哥缴纳的承包费中,出租车公司只获取了8850元,剩余2045.12元的受益者还是甲、乙两人。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