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1月将启动公租房申请 每个家庭只能租一套

2012-10-10 14:47:44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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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热点1:公租房房源在哪?

相关部门透露,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标准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确定为: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套)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套)型,三人以上(含三人)配租65平方米户(套)型。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筹集公共租赁房的房源,房源主要是新建的保障房项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市中心部分公房等。在今年省里下达的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中,公共租赁住房有7419套。此外,目前福州也建成了一批公共租赁房进行轮候配租,将分批次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人申请。据了解,福州的公租房房源具体包括东山新苑、福湾新城等。

热点2:租赁价如何确定?能租多长时间?

根据《办法》,福州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水平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为原则,并实行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国有房产管理、房产登记等部门核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并向社会及时公布租金价格。

据知情人士说,租金要让保障对象都负担得起,否则价格就变成了最大的门槛;低了也不行,要通过租金争取平衡平时房屋管理、维修的支出,政府不可能像负担廉租房一样负担这么大规模的公共租赁房。目前,北京等许多大城市是根据同等地段房子市场租金的70%来确定公租房的租金。福州公租房的租金,也肯定比同地段、同样品质房子的市场交易租金低。

此外,根据《办法》,租赁合同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热点3:承租多年后:是否可购买租赁房?

有关人士说,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不能租廉租房、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又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低,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子的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夹心层”提供租赁。所以,承租多年后是不能购买公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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