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生产的同类食品如果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行政部门将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这是记者从日前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发布会透露,福建海洋与渔业厅已对全省产区紫贻贝进行质量安全监测,从监测结果看,福建主要养殖海区贻贝质量安全情况总体较好,福州、厦门、福清、平潭、东山、漳浦、霞浦等海区养殖的27个贻贝样品未检出贝毒,仅在连江县黄岐镇大建村养殖区的7个贻贝样品检出麻痹性贝类毒素(其中1个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6个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检出值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来自福鼎市沙埕镇小白露村海区的1个贻贝样品检出腹泻性贝类毒素(按国家标准规定,腹泻性贝类毒素不得检出)。经调查核实,上述两个海区紫贻贝产品规格偏小,当时均未起捕上市。连江县其他养殖区的贻贝未检出贝类毒素。
来源:东南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