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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沿海辖区一季度运输船舶事故7起
2010-04-15 09: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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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4月14日,福建海事局发布消息称,在今年第一季度福建辖区沿海水域共发生运输船舶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7起,沉船1艘,死亡或失踪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646万元。

在第一季度,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实施海上搜救行动32次,协调专业救助船舶18艘次,海事系统船艇37艘次,军方船舶7艘次,其他社会船舶159艘次,专业救助飞机5架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328人,人命救助成功率93.18%;有效救助遇险船舶29艘,船舶救助成功率80.56%。

另据了解,在今年年第一季度非运输船舶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3起,同比上升20%,其中重大事故2起,同比上升100%;造成沉船2艘,同比增加2艘;死亡或失踪20人,同比上升300%。

福建海事局还对第一季度两起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今年1月9日,天津籍货船“大新华营口”轮与石狮市个体渔船“闽狮渔3785”,在莆田市南日岛东南方约14海里处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闽狮渔3785”沉没,1人死亡,11人失踪,属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经调查,事故责任认定为“大新华营口”轮负主要责任,“闽狮渔3785”负次要责任。

今年2月3日约,浙江籍货船“兴龙舟168”轮,与连江籍个体渔船“闽连渔0178”,在福州北茭东北方约4海里处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闽连渔0178”沉没,1人死亡,6人失踪,属较大水上交通事故。经调查,事故责任认定为“闽连渔0178”负主要责任,“兴龙舟168”负次要责任。

福建海事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第二季度为春夏季节之交,福建沿海为浓雾高发期,气候变化厉害,对海上和进出港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要求加强现场动态巡查执法,努力减少各类水上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同时精心承办好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台湾海峡两岸搜救演习任务。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 朱兴鑫 通讯员 李鑫) 编辑:柏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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