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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按拆迁安置房总量1%建廉租房
2010-01-07 09: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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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近日,福州市土地部门发布公告,将于1月25日至2月4日期间挂牌出让台江区、晋安区两幅危旧房改造地块。

为加大保障房供应,满足中低收入住房需求,此次拍卖,首次将竞得人应按拆迁安置房总量1%配建廉租房,明确写入土地出让公告。

公告中宗地2010-01号位于台江区白马路东侧,交通路南北侧,出让土地面积为93359平方米(合140.04亩),用途为商服用、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高于4.8;宗地2010-02号,位于则徐中学、“福临东城”以南,晋安河以东,国货路以北,长乐中路以西,出让土地面积为254352平方米(合381.5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高于5.0。其中01号宗地起始价16.1亿元,而02号宗地拍卖起始价43亿元。

其中,0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内提供27.27万平方米安置房,提供5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廉租房共计2700平方米;02号地块竞得人需向晋安区提供约55.83万平方米的就地安置房,并按市政府要求配建廉租房5580平方米(按拆迁安置房总量的1%)。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黄桂华)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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