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西南地区>重庆>重庆新闻
重庆拟定新建小区90平方米以上住宅须配1个车位
2011-04-26 10:59:49      来源:重庆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昨日,市市政设施局透露,我市新建小区车位配套比例,拟从每百平方米配建0.6个车位,调整为90平方米以下/套配0.8个,90平方米以上/套配1个车位。这种新的计算方式意味着,我市将增加小区车位配套。

市市政设施局负责人称,虽然我市每年都在新建停车位,但车位建设速度远低于机动车增幅,使得我市停车难并未缓解。

2006年,我市第三次修改、提高主城区停车位配套建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新建普通住宅小区,每两家至少配建一停车位。要求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就必须配备0.6个停车位;对商业、办公、展示等公众场所,《规定》要求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必须配备0.7个小车位。

按面积配建车位,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市市政设施局负责人表示,一些开发商在当初建造楼盘时,对小区的停车场配建不足,形成“僧多粥少”停车位供不应求的状况。以渝中区为例,楼盘建设规划时全部是地下停车库,平均每三户一个车位。但由于近两年私家车激增,地下停车库无位可停,物业公司只好在地上自行规划临时停车位,出租给有需要的业主,业主只拥有规定期限内的使用权。小区车位与业主需求严重失调,是造成车位缺乏的重要原因之一。

“小区、商业区车位不足,各区都存在。”市市政设施局负责人说,市政与规划部门经过走访调查,拟重新调整停车位配套标准。目前的想法是,新建小区联排别墅/套配建1.5个车位,普通住宅90平方米以下/套配0.8个,90平方米以上/套配1个车位。该负责人说,按照户型配建车位的标准,是根据目前部分小区修建小户型制定的。这样一来,就算是3套3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配有2.4个,远远高于此前每100平方米0.6个车位的标准。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于姝楠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建党90周年专题
建党90周年专题>> 详细

各地新闻
[胡锦涛吴邦国考察清华] [重量级校友返母校] [学子重走西南联大路] [冠名小行星百年清华上太空] [庆祝清华百年大会举行]>> 详细
点击排行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中宣部《党建》杂志社将举办“全国党建知识竞赛”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