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境外个人在渝购房 需提供工作证明
境外个人在重庆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消息称,如果是非港澳台和华侨的境外个人,还需提供在渝工作一年的法定证明。
该消息公告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记者在市国土房管局获得证实。该局表示,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落实住建部、国家外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
具体来说,对于境外个人,如果是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需要提供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如果不是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境外个人,则需要出具就业、任职累积一年的证明。有了这些材料,才能购买一套住房,并且还将出具书面承诺。
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我市申办所购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除需按相关规定提供资料外,境外机构购房还需作出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
市场人士认为,此举可以防止部分海外热钱“暗度陈仓”。中国指数研究院高级分析员郭雨明说,规定有堵有疏。堵住了海外资金去购买住宅,防止热钱与刚性购房者争利。“疏”方面是,并没有限制海外资金购买写字楼、商铺,也没有禁止海外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领域。
一家房企的营销总监说,有些海外游资,往往借道境外进入内地的机构来买楼投资,一是赌人民币升值,赚取外汇差;第二是赚取房屋升值的价格差。这些以牟利为主的资金一旦买了住宅,大都不会用来居住,往往会推高房价,房企也不愿意看到,因为他们会给市场以错误的判断。
亿房研究中心主任郑军华说,通过政策规定把“热钱”赶到房地产开发领域,可增加楼市供给。不过要防止囤地不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