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西南地区>重庆>重庆新闻
重庆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之妻因洗钱受贿被判刑
2010-04-14 14:56:35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消息:今日(14日)上午10时,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之妻刘观英涉嫌洗钱、受贿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刘观英洗钱、受贿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并处罚金16万元,追缴犯罪所得赃款20余万元及洗钱所得赃款140余万元上交国库。

今年3月,刘观英涉嫌受贿、洗钱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审理。检方指控,2004年1月至2009年6月,刘观英之夫彭长健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为重庆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提供帮助。为此,2005年2月至2009年1月,刘观英伙同彭长健共同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与此同时,刘观英还在2005年10月至2009年4月期间将彭长健受贿犯罪所得的人民币140余万元,通过典当行、股票交易、购买房地产等进行投资,掩饰、隐瞒彭长健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而在今年2月8日公开审理的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涉黑案中,当地检方曝出刘观英出国旅游频繁,消费奢侈。据检方举示证据显示,从2003年至2009年10月期间,刘观英到香港17次、美国2次、德国11次、马尔代夫1次、泰国11次、韩国1次,仅旅游一项花费超过9万元人民币。

此外,彭长健的家庭收支表也令人震惊,检方举证显示彭长健一家27年总收入达到1622万余元,彭长健一家的合法收入高达人民币917万余元,其中刘观英做生意的收入占绝大部分。

2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彭长健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彭长健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中新网  编辑:宁波 冯媛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打击假冒产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 详细

各地新闻
(记者田俊荣)中国银行业协会15日发布《关于加强银行服务收费自律工作的六点共识》。该共识提出,在进行科学成本测算基础上,对自助机具及电子银行业务等相关服务项目尽可能给予优惠,鼓励引导客户更多使用自助机具及网上银行服务。>> 详细
点击排行
  北京西城区外来人口持暂居证将享市民待遇
文化部集中清理237家违规网络音乐网站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