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前曾注射外购药
李先生顺利联系到吴姓男子,对方听说是同仁医院崔大夫介绍的,立即表示药350元一支,用不完可以退钱,但要保证外包装没有损坏。
很快,李先生应吴姓男子要求赶到长安大戏院后面的胡同,并再次拨通吴姓男子的手机,告知对方自己驾驶车辆的颜色和品牌。几分钟后,一名男人来到李先生面前,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药。李先生说,因为当时着急,他没问对方是不是电话中的吴姓男子。
2月28日上午11点,李先生将取来的药交给崔大夫,此后李中接受注射,不久病情加剧,并于3月2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同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上显示,患者死因为心室颤动和感染中毒性休克。
医生被指推荐假药
李中去世后,院方将剩下6支未开封的注射液退还给家属。在本市一家医院工作的李先生说,他发现药品从里到外的说明书和包装上的药品说明全是英文,没有一个汉字,包装上也没有中文批号。李先生说,根据法律规定,药品上如果没有中文批号、中文标示、中文说明,就属于三无产品。
随后,记者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第31条中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发给药品的国药准字(没有实施批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引片除外),只有使用这样的批准文号才是正规的药品。条文中显示,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