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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授告百度二审开庭
2011-05-13 09:36:30      来源:中国日报北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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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假日制度改革倡议者、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状告百度侵权案进入二审程序后,因争议较大而于5月11日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蔡继明亲自出庭,指责百度推卸责任。

因发现网民在百度上开设“蔡继明吧”,并对自己进行侮辱、谩骂和威胁后。蔡继明起诉百度,要求对方关闭“贴吧”并赔礼道歉,赔偿210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蔡继明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从事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网络用户,而非百度公司,故判决百度公司向蔡继明披露在“蔡继明吧”中所有进行谩骂、侮辱及语言威胁的网络用户信息,维护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息知情权,同时驳回蔡继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11日上午,蔡继明教授亲自出庭参加二审,对于一审判决提出两点质疑。

蔡继明首先指出,一审法院认定百度公司先前并不知道侵权事宜,但是实际上部分帖子在他起诉前就被删除,因而百度事先知情。

对此百度表示,帖子是“吧主”所删,并非百度公司的官方行为。

此外,蔡继明还指出,一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也存在错误。他表示,虽然此案是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起诉的,但是在此案审理过程中,《侵权责任法》已经颁布,因而法院应该按照该法进行判决。

对此百度公司提出相反意见,称一审法院适用民法通则进行判决,是正确的。

链接: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中国日报北京版 (记者 李加宝)编辑:孙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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