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北地区>北京>北京新闻
商务部:网购允许消费者有时间反悔
2011-04-13 08:51:34      来源:北京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亮点解读

1 给消费者时间考虑撤单

规范原文:

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权威解读:

“这项制度允许消费者若不想买了可以无理由退货。”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这并非强制要求,平台经营者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冷静期。当然,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于全部商品,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除外。

“我觉得冷静期能达到7天已很不错。”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巡视员聂林海认为,设置了冷静期,短期内可能会对卖家有一些影响,但长期来看,客户量和销售量将会大大提高。

2 平台应建异地备份

规范原文:

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权威解读:

聂林海认为,这一规范主要是出于对网络安全性的考虑。对于零售,买一个东西几块钱或者几十块钱,成交额能够达到1亿元,说明牵扯的客户量非常大。现在网络安全问题比较严重,经常会出现黑客攻击之类,另外,如果出现地震、电力事故等,如果没有备份,整个数据就全没,会对很多消费者造成损失。同城备份还不成,必须是异地备份。比如,北京有一个服务器,同时在广州、成都备份,如果北京出了问题,广州和成都的服务器还在。

“交易数据保存问题同样也是考虑各方的利益。买方卖方发生纠纷,数据保存问题就是一个依据。”聂林海说,因为法律规定的追溯期是两年,所以将信息保存时间定为两年。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年全国两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同日本首相菅直人通电话。温家宝表示,中日两国互为重要近邻,中国政府重视中日关系,愿同日方一道,根据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推动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详细
点击排行
  温家宝要求日方及时通报排放核污水情况
商务部:网购允许消费者有时间反悔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