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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北京大幅提高停车费 临时停车也将处罚
2011-04-01 14:39:58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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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北京大幅提高停车费 临时停车也将处罚

昨晚(30日),东直门一商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立起了新收费标准公告。朱嘉磊 摄

从4月1日起,北京市大幅提高停车费,交管部门将严查违法停车,交通协管员也将重新有权对违法停车的车辆贴告知单。协管员发现机动车在道路上未按规定停放,可记录、告知、报告违法行为,经交警审核确认属违法停车的,将予以200元罚款。

今年4月1日起,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7点至21点)收费标准将全面调整。调整后的标准,收费计时单位由半个小时变成15分钟。

此次调整后的非居住区停车场标价牌上划分为占道停车场、露天停车场、非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3种类别。

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内及三环外的4个重点区域,路侧停车首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15元;露天停车场8元每小时;地下停车场6元每小时。

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路侧占道停车首小时6元,第二小时起9元;露天停车场5元每小时;地下停车场5元。

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路侧占道停车第一小时2元,第二小时起3元;露天停车场2元每小时;地下停车场2元。

对此,市交管局表示,这绝不是恢复协管员以往的处罚权,而是一种全新的协助执法方式。此前交通协管员可对违法停车车辆贴《处理告知单》,2008年6月10日被市交管局叫停。

整治乱停车新政1·交通协管员重获“贴条权”

交警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的,将资料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并及时邮寄信函将违法行为告知机动车所有人。

当天,协管员将《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上交行为发生地交通支、大队,由交警按照《录入审核工作规范》审核确认是否适于违法停车行为。

协管员按照规范要求使用照相或者摄像设备记录车辆的停车事实。

协管员填写《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和《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报告单》,并将《告知单》粘贴在车前门玻璃上。两张单子内容包括:车辆类型、号牌颜色、时间、地点及协管员名字。

车主发现车辆被粘贴《告知单》后,可在24小时后登录市交管局对外网站查询是否属于违法停车。审核确认的违法停车行为将被罚200元。

声明 “贴条”并不是贴罚单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交通协管员“贴条”并不是贴罚单,只是记录下违法停车事实,并予以告知,停车违法行为仍由交通民警审核确认。对于交通协管员记录并向交管部门报告的,经交警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后,将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

为做好此项工作,交管部门已做好交通协管员和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审核岗位必须由民警负责,并将录入、审核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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