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工商部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通化市工商部门切实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引导体系建设,不断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加大维权案件查处力度。一年来,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0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5万元。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制定了全年的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测计划,确定监测品种,落实监测任务。聘请专业人员和具有商品监测工作经验的执法人员就商品质量监测文书的使用、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现场抽样和立案查处的程序等进行了全面培训。委托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先后在辖区内对钢材、电线电缆、瓷砖、润滑油、细木工板、地板等5大类82个批次的商品进行了监测。
加强消费服务领域的执法检查。重点开展了汽车、摩托车维修服务和“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的专项执法检查,全局已出动执法人员968人次、执法车辆246台次、检查服务领域个体工商户共计1551户次。去年,在“家电下乡”、“以旧换新”领域的维权中,对网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产品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规范,出动执法人员2647人次,检查企业7645户次。
强化消费宣传教育培训力度。面向消费者采取办班培训、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单、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消费知识,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和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机会,组织开展了“两下乡”惠农政策及“红盾护农保春耕”宣传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不断完善“一会两站”建设,积极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商场、超市等“五进”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建“一会两站”928个,覆盖率达100%。
来源: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记者 丁陆阳)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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