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房地产 保障困难户 两手抓两不误
三月的细雨飘洒在祖国的上空,无声地滋润着这颗淮河畔的明珠。早春的风夹杂着丝丝寒意吹拂着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在两会开幕之际,全国各地的代表们不惧寒冷,饱满的热情溢于言表。
此时,安徽省蚌埠市市委书记陈启涛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就坐在记者面前,向记者详细介绍蚌埠市住房保障方面的先进举措。
【记者】陈书记,您好!先请您谈一下,2011年蚌埠发生了那些新变化?
【陈启涛】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蚌埠开埠百年。一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在中共蚌埠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克服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不利影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部署谋发展,强化责任抓落实,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加快、结构趋优、位次前移、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80.24亿元,同比增长14.0%左右,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3%、20.2%、10.8%。实现财政收入136.05亿元,增长34.1%,其中地方收入61.36亿元,增长43.0%。财政支出141.29亿元,增长32.1%,其中民生支出120.3亿元,增长44%,高于财政总支出1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650.92亿元,增长3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9.28亿元,增长1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43元,增长18.0%,为16年来最高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6615元,增长18.9%,为7年来最高增幅。
【记者】陈书记,我们注意到,在这次“两会”召开前后,住房问题一直是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在保障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方面,请您介绍一下蚌埠采取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就。
【陈启涛】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尤其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问题,成为各方当前必须要解决的当务之急。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使困难群体参与社会再分配,与其他国民共享发展成果、共享经济增长福利的必需手段,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具有现实而重大的意义。
2011年我市加大了住房保障工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主要采取“七加强 四到位”等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实行“七加强”,确保工作目标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目标责任落实。年初市政府及时科学地将省级各项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县、区把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进行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并把住房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考核及县、区综合考核,做到主体明确,责任到人,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协调运转通畅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各县、区均建立了县、区长负总责,分管县、区长负责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机构,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类问题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了多部协调联动的绿色通道机制。市、县、区建立畅通有效的发改、国土、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支持保障性住房具体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解决急待解决的问题,确保各项目如期顺利开工建设。
四是加强督导,建立实时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由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各县、区建立由监察部门牵头的巡查督导机制,充分利用旬查、月查的督导方式,加强对实施项目的推进进度进行实时有效的跟踪巡查,及时通报排名,点评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效果,确保各项目的实施高效推进。
五是加强进度调控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政府目标要求时间节点,确保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对中央和省2011年下达我市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任务,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11年6月底前开工6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开工;二是抓好进度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对已开工项目,加大协调力度,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实现进度目标。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加快审批进度,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开工。三是确保工程质量。加强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监管,落实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优化项目规划设计,严格建设标准,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成“精品工程”。
六是加强配套政策的调研力量,积极创新运作机制。各县、区在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管理措施。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障分配公平公正,切实搞好保障性住房入住后的管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并举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努力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实施住房保障工程打造成政府信赖、百姓满意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我市先后出台了《蚌埠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蚌埠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蚌埠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蚌埠市收购小户型廉租住房房源管理办法》、《蚌埠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蚌埠市经济适用住房立项管理制度》、《蚌埠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跟踪管理制度》、《蚌埠市廉租住房配建暂行办法》、《蚌埠市2010年交付使用的1115套廉租住房配租方案意见》、《蚌埠市廉租住房入住后管理暂行办法》、《蚌埠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通过严格履行程序,完善制度建设,保障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七是加强保障住房的基础管理工作,实现管理信息系统化自动化。为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民生工程的方针政策,及时发布我市实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动态,公开和规范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办事程序,我市建立了“蚌埠市住房保障网”,基本做到在第一时间将住房保障信息通过网络公布于民,也为群众的咨询、投诉,提供了一个便捷可信赖的平台。同时,我市还在全省率先研发了《蚌埠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该系统于2009年初已正式投入运行。目前我市的住房保障租金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已初步实现网络化,基本实现了申请家庭信息规范化、系统化、动态化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