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汉玉凳假拍事件各方表态 拍卖公司称未成交
(疑点二):“汉代玉凳”的天价如何出炉?
据朱明介绍,送拍的委托人根据拍品玉料的重量与珍贵性、周南泉先生的鉴定证书和“中嘉拍卖”的建议,将起拍价定为1.8亿元。“这件拍品,即便不是汉代的,而是现代的,它的价值也可能比起拍价要高。”
黄建军说,2010年1月9日,在北京昆仑饭店举行的《古玉雅集》专场拍卖会上,经多次竞价,366号竞拍者最终以2.2亿元的价格拍得此物。
记者几经周折获得委托人和买受人与“中嘉拍卖”签订的合同。合同显示,经委托人同意,该拍品的起拍价为1.8亿元,而366号竞拍者张某最终以2.2亿元的价格与“中嘉拍卖”签订了买受协议,佣金比例为12%。
(疑点三):拍品是否真正成交?
针对网民关于“通过拍卖"洗钱""骗贷"”等质疑,黄建军回答,“汉代玉凳”最终实际并未成交。“拍卖现场,该拍品虽已落槌,但买受人并未当场付款,之后我们曾多次催促其付款,但直到现在也没实际交割。买受人当时所缴纳的3万元保证金依然在拍卖公司,已作违约金处理,而拍品依然在委托人处。”
记者根据买受合同和保证金凭证上的联络信息与这件拍品的买受人张先生取得电话联系。张先生承认,他曾替“老板”在《古玉雅集》专场拍卖会上以2.2亿元拍得“汉代坐凳”。之所以“赖账”,他这样解释:“我们老板的钱没到位,最后没付款,所以拍前交给拍卖公司的3万块保证金变成了违约金。”
记者在“北京市文物局给《古玉雅集》拍卖会文物拍品审核的批复(【2010】1440号)”中看到,“中嘉拍卖”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已拍卖文物记录的备案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嘉拍卖”称,因“汉代玉凳”未成交,故并未向北京市文物局上报。
(疑点四):拍卖方到底有无“知假拍假”?
针对网民“"中嘉拍卖"假拍"汉代玉凳"已不是首次”的指控,朱明回应说:“我公司拍卖的"汉代玉凳",有专家鉴定,也已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的拍前审核并获得拍卖许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但同时,朱明并未否认网民有关“"中嘉拍卖"售假有"前科"”的问题。
北京朝阳法院官网显示,2008年,刘某在该拍卖公司购买8件古董商品,共支付货款近26万元。后刘某经鉴定发现,这8件瓷器均为现代仿品,遂将“中嘉拍卖”诉至法院。2010年底,法院判决“中嘉拍卖”向刘某退还全额货款并支付相关利息及鉴定费用。
记者1月30日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了解到,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不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同时也不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中拍协理论宣传部副主任欧阳树英表示,协会目前正通过其他渠道与该公司负责人尽快取得联系并了解拍卖活动相关情况,随后会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企业所属政府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