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关键在依法办教育

从全国情况看,教师整体素质的问题还十分严重。就义务教育阶段而言,全国绝大多数学校的教师配备不齐,或存在某些学科跛腿的现象;教学生“学会”的教师多一些,教学生“会学”的教师相对来说太少了;不少教师分析知识尚能到位,研究学生却远远不够,难以依据学生成长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教学;大量教师不能依据自己的教学经历反思,不会自主成长
● 师德首先是职业道德,教师首先要回归教师职业的本质。但现在建立职业规范时没考虑教师职业本身的吸引力,所以教师职业道德也就无从谈起
● 很多教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是因为行政部门过多的行政干涉造成的,目前存在严重的教育行政化倾向
教育部近日就《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上述3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上述3个标准能否真正使当前的教师队伍产生一系列变化?《法制日报》记者请有关专家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标准直面教育热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上述3个标准均针对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规定。
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的事情并不少见。
对此,教师专业技术标准(试行)文本标准专家组负责人之一、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国家教育改革咨询委员会委员顾明远明确表示,“这都是反教育的行为,要跟这种反教育的行为作斗争”。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教育部征求意见的3个标准中,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即均明确提出,教师要尊重幼儿或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或学生,不得对幼儿或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
此外,虽然3个标准是根据学生不同的成长阶段制定的,但是具有很多的共同点,比如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行为”部分,第一条全部都明确要求,要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在幼儿园和小学部分,更是提出了要将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同时,上述3个标准中,都提到教师要保护幼儿或学生的生命安全。其中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到,教师要将保护幼儿或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到,教师要保护中学生生命安全。
对此,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高峡表示,这和近几年学生安全事件频发有关。
高峡认为,从汶川地震时的“范跑跑”,到最近几年多次发生的学生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事件,再到最近颇受关注的校车事故,无一不说明学生生命安全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