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塑风气。在“假赌黑”事件发生后,我们及时调整了足球管理中心领导班子,从总局系统内部选派了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到足球中心工作,对于不适宜从事足球工作的干部也进行了调整。同时,对足球从业人员进行了教育整顿,以此来强化行业自律和廉洁从业意识。
此外,我们还在全国体育系统内组织开展了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对从业人员在思想、斗志、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重塑良好的行业风气。
二是制度建设。2009年成立了由体育总局牵头,公安、民政、税务、工商等12个部门参加的足球联赛赛风赛纪综合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机制,加强了对职业联赛的监管和治理。同时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制定并由六部委下发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职业联赛的规范和监管。
三是管办分离。为了从制度上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我们按照渐进、稳妥、有序的原则,启动了职业足球联赛管理运行体系的改革。职业联赛不再由中国足协直接主办,中超公司依法依规独立运营中超、中甲职业联赛,中国足协对其实施监督和管理。2011年,我们完善了中超公司的管理职能,职业联赛管办分离的改革正在稳妥起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研究,进一步理顺中国足球协会、中超公司、职业足球俱乐部各方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加强行业自律,调动足球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完善决策程序,进一步推动职业联赛的管办分离。
当然,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作为体育主管部门,我们将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