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死都交给监狱
罪犯伍某沅(化名),因抢劫罪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今年8月,因巫某改造表现良好,高明监狱为巫某向其所在社区提请假释,遗憾的是,当地司法局、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均以该犯可能会危害社会或无监管照顾条件为由拒绝接收。
保外就医、减刑假释是从人道主义原则出发的法律措施,但记者发现,在艾滋病罪犯这里基本行不通。
罪犯巫某平(化名),长年吸毒,为获得毒资频繁盗窃,甚至把村里的每一家都偷个遍。年关临近时,巫父主动拿出1000元给了巫某平为让邻居过个安生年。巫某平曾被派出所抓去,不久又放了出来。巫某平入狱终于让巫父如释重负。今年9月,由于艾滋病情加重,巫某平突发急性脑膜炎危及生命,监狱启动紧急保外就医,向其家人下达病危通知书,以便家人带他到监外接受更好的治疗。但巫父因无法承受家人、邻里对艾滋病的恐惧和排斥而拒绝接回巫某平。拿到病危通知书那一刻,巫父只说了一句:“生与死,都交给监狱吧!”
回归社会遭普遍性拒绝
记者了解到,当艾滋病罪犯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时,监狱会启动保外就医程序。但罪犯家属迫于经济负担和社会舆论压力普遍不同意取保,使得监狱无法进入保外程序。据高明监狱统计,自2006年以来,艾滋病犯监区曾为26名符合条件的罪犯提请保外就医,最终只有3人成功获保。
尴尬的是,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保证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保证人的过错责任无法追究,导致保证人有名无实,给监狱的保外就医工作带来许多问题和困难。
记者了解到,全省艾滋病罪犯的保外就医成功率仅为3%,而符合条件的其他病犯的成功率几乎为100%,监狱方面告诉记者,虽然自由最可贵,但由于回归社会会遭普遍性拒绝,艾滋病罪犯很少主动提出保外就医,待在监狱里更安心。
更为棘手的是,作为监狱执法最权威的依据——《监狱法》,自1994年12月颁布后就没有再修订过,其中,对怎样救治艾滋病罪犯没有详细的规定,如,在救治过程中怎样算及时治疗,治疗之路究竟有多宽、有多远,这是监狱经常遇到的问题。局长于保忠说,因为政策不具体,制度不规范,造成具体执法空白点很多,一些罪犯家属往往不同意取保,却又对罪犯病死监狱的事实提出异议,有的衍生为纠纷或信访事件,监狱常常面临许多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