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诉讼打假
今年1月至6月,全国法院公布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近2万个
8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涉及案件20起、单位19个、个人11名,执行总标的约1.47亿元。舆论的广泛关注,给“老赖”施加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公布“老赖”名单,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出台的《反规避执行二十项措施》之一。这20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包括:向被告发送履行义务告知书、加强财产保全措施的运用、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利用信息查询中心加大财产调查力度、向申请执行人的委托律师签发调查令、加大使用搜查措施、对重大疑难有影响案件进行审计调查、协调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依法查控协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关系人的财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公布拒执人名单、公告悬赏、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或其管理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函、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协助执行联络员网络体系、充分适用罚款拘留措施、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表示,将通过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
虚假诉讼是“老赖”躲债的常用手段之一,为了对诉讼进行“打假”,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中进行了专门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副院长吉罗洪表示,“进行虚假诉讼的,若情节严重,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要迅速识别被执行人以更换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为手段的规避行为。有的被执行人恶意变更公司负责人,迫使法院无法对老弱病残采取强制措施,以逃避法律责任。对此种规避执行行为,法院应当迅速识别辨认,并追究实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许多法院在作出有实体处置内容的法律文书时,同时向当事人发出“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规避执行,否则将会面临加倍罚息、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从而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同时,各地法院还精心选择了一大批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手段予以曝光,并公布了依法制裁的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国法院通过各种形式公布的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近2万个。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