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公务自行车试点在济南正式启动
14日上午,山东省直公务自行车试点在济南正式启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省委办公厅等部分省直机关发放首批100辆省直公务自行车。按照规定,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在3公里范围内的外出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慧敏,省政协副主席赵玉兰出席发放仪式。
本次省直公务自行车试点,是在全国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是山东省省直机关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进行的有益探索。按照管理办法,省直公务自行车归省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省直各单位,作为工作人员近距离外出公务活动的交通工具使用,禁止公车私用。各单位要制定公务自行车使用细则,确定专门位置存放,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务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袁涛 李玉焕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