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海南省公安机关今年“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5月6日上午,海南省公安厅召开职能部门会议,部署各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海南省公安厅对各级公安机关做出几点明确要求。
一是要紧密围绕“防灾减灾”主题活动,结合正在升入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广大公安民警走千家万户,广泛动员群众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积极投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自觉抵制可能给自身安全带来风险的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做好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治安部门要重点排查城乡社区居民区、民房、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辖区内所有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要重点排查社区内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投保、按期检验以及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车辆违法载客、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过行驶公里和使用年限规定的车辆坚决强制报废,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整改,加大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工作力度。消防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居民住宅区的水、电、煤气为重点,重点排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建筑设施中存在的火灾隐患,把消防监督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事段和高发部位,部署到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加大对各种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坚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通报有关单位、住户和个人,并督促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防发生各类灾害事故。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格局。
此外,海南省公安厅指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宣传平台,通过刊播相关专题新闻、公益广告、案例分析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相关知识;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图片展览、组织街头咨询等途径,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记者 黄一鸣 刘小利 通讯员 陈炜森)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