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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新政支持山东“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
2011-04-18 17:03:57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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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发展,培育一批大型龙头企业和集团。支持海洋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和海洋开发产业等产业。支持海洋旅游业发展。支持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支持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支持企业加强滩涂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提高产业承载和聚集能力。支持打造海洋产业区域联动发展平台。支持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优化外资结构,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海洋渔业、海洋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四)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实施商标战略。将"一蓝一黄"经济区作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工作重点支持地区,支持开展商标战略实施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培育具有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地理标志和驰名商标,对已经申报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请,优先予以审查。对地理标志申请,如果确实没有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历史记录材料的,可提交有关该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支持申报驰名商标,对于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的,依法予以认定。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山东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商标。加强对"一蓝一黄"经济区商标境外注册工作的指导。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对山东省工商局上报的重大跨省(区、市)商标侵权案件,适时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保护行动。支持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在商标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并提交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的情况下,可免于提交出质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报告。

(五)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支持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支持建立经济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在技术升级、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支持加强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建立完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长效机制。支持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经济区内12315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六)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层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基层工商系统改善执法装备,改善办公条件。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在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支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有关专项补助经费以及业务补助经费分配上,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山东省工商系统的支持力度。支持山东省工商系统加强队伍建设,在总局举办的有关培训班中,适当增加山东省工商系统干部的参训名额。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记者 鞠川江 赵瑞雪)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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