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用在哪里
国企上市股份10%转让给社保基金
截至2010年底,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已上交的2006—2009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共1686亿元。
这些收益主要用于以下五方面:一是支持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支出221亿元,占13%,包括国产大飞机、第三代核电等;二是支持中央企业重组支出908亿元,占54%;三是支持中央企业灾后重建支出305亿元,占18%;四是支持中央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支出249.7亿元,占14.9%;五是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2.3亿元,占0.1%。
国有企业其他的收益哪儿去了?如何体现“全民共享”?
据介绍,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不仅体现在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还体现在企业留存收益投资形成的资产、税收的增加以及国有股减持转社保等方面。
中央企业留存收益再投资,转化成更多的国有资产。2004—2009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2468亿元,扣除从2006年开始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1686亿元,留存收益20782亿元;而同期中央企业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31480.5亿元,上升到62976.5亿元,增加了31496亿元。也就是说,国有资本2万亿元的投入,形成了3万亿元的资产。
企业发展,增加了国家税收。2010年国资委监管的122户中央企业上交税费1.4万亿元,同比增长27.7%。2005—2009年全国国有企业上交税金由1.2万亿元增加到2.3万亿元,年均增长17.7%。
按照国务院决定,国有企业上市股份的10%转让给社保基金。截至2009年底,已经有1561.26亿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划归社保基金,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国有股减持转入社保基金589亿元,成为社保支出的重要资金来源。国有股减持转入社保,充分体现了国有资本收益的全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