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在网上出现后,立即引起很多网民热议,“我认识季叔”这句话也成了一句流行语,在百度上还出现了“我认识季叔”吧;有些网民发起“我认识季叔”造句活动。
记者25日来到当事的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找到了当时处理这一事件的两位民警范国君和金国鑫,也看到了当天的有关笔录。两位民警告诉记者,这一男一女是在11月21日下午14时左右,通过110巡警送过来的,随后男孩的母亲和女孩的父亲、叔叔还有几名同学也赶了过来。据调查,冷某是长春市某大学的大三女学生。事发时,冷某在红旗街肯德基门口下出租车时撞到了一名中年妇女,冷某没有道歉引起了该妇女的不满,双方发生口角,随后,这名妇女的儿子李某冲上去从后面踹了冷某一脚,冷某回身与李某厮打在一起,在厮打中冷某摔倒在了地上,随后冷某拨打了110进行报警。
“当时被打女孩并没有明显外伤,也没有像网上说的面带血迹,我们在值班室的沙发上对女孩做的笔录,在滞留室对男孩做的笔录。当时,女孩的很多亲属和同学都通过玻璃窗在外面看着,我们怎么可能凶神恶煞地对女孩呢!”说起这些,两位办案民警一脸的无奈。
记者问起最后的处理结果,两位民警表示,对于这类较小的治安纠纷案件,还是以教育为主,他们对男孩进行了耐心的说服,男孩也认识到首先动手打女孩是不对的,当着女孩的亲属和同学的面对女孩进行了诚恳的道歉。双方协议进行和解,由男孩向女孩赔了1000元钱。
在建设广场派出所,记者看到了按有双方手印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写道:2010年11月21日,在红旗街肯德基门前,李××与冷××发生厮打,后经协调,由李××赔偿冷××人民币1000元整,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