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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烟难倒15部门:广州禁烟碰"软钉子"
2010-10-26 09:36:3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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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烟难倒15部门:广州禁烟碰

一支烟难倒15部门:广州禁烟碰

即使有市民勇于挺身而出,指责违法吸烟的行为,甚至是举报,但却只能面对执法的尴尬。广州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显得有点无奈地说:“一支烟的功夫,也就几分钟,抓不着现行,就毫无办法。”

目前广州市的吸烟率为22.8%,按1000万人口计算,广州烟民数量达230万左右,但目前就算是专门负责协调的爱卫会也只有10余人,其中具体做控烟工作的只有1人。“一支烟的功夫,谁赶得及去扑火?”

爱卫会作为一个综合性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和督促15个行政管理部门控烟。广州市爱卫会有关负责人介绍,15个部门具体是指广州市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等。然而,多头管理容易陷入“无人管理”。

9月1日,《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不仅市内餐厅将禁止吸烟,网吧、公园、游乐场、机场、火车站、体育馆、咖啡厅,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一句话,除了马路上、自己家里以及公共场所的部分吸烟区外,广州烟民的生存空间全面“沦陷”。

《条例》的出台,一方面是对“无烟亚运”的打造,另一方面也是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步骤性实施。2005年,世界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在此前后,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大规模的禁烟潮。2006年1月9日,此公约在我国也正式生效,到2011年,我国将对公众提供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普遍保护。即从2011年1月起,我国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禁烟抓不着现行,就毫无办法

“给我一个烟灰缸。”为给几个外地来的死党接风,伍先生在泮溪酒家刚坐下,就习惯性地翻着菜单美美地抽上几口。服务员走过来客气地说了句“对不起先生,广州已经开始禁烟了,这里不能抽烟。”

有着11年烟龄的伍先生愕然地抬了抬头,碍于死党的讪笑,只好一边嘟囔着“怎么没有禁烟标志”,一边掐灭了烟点菜。

觥筹交错畅怀叙旧间,烟瘾再起,伍先生直接点燃了手中的香烟。“后来其他服务员、值班经理都陆续过来了,但我就是要坚持把烟给抽完,看他们又能怎么着。”事后,伍先生也知道自己理亏,但他的体会却直接指出了控烟的执法困难。“等有能力管的人赶到,我说不定都埋单了。”

在总结了其他城市的禁烟经验后,广州为了更好地将控烟规定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公众维权和参与控烟的积极性,于是《条例》对公民在发现违法吸烟行为时可以行使的权利特意作了明确列举。《条例》第12条规定,公民在本市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发现吸烟违法行为的,可以行使下列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向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投诉,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劝导吸烟者停止吸烟;对不履行控制吸烟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举报和投诉。

但在现实执法中,不仅知晓的公民少,而且“伍先生”们的横蛮也比比皆是。

根据调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对《条例》赋予公民行使控烟权利的知晓率只有67%,知道违法吸烟罚款金额的只有12.8%,对控烟投诉热线电话(12319)的知晓率只有4.3%。而受访的20名普通公民竟然无一知晓控烟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号码。

“更让人沮丧的是,即使有市民勇于挺身而出,指责违法吸烟的行为,甚至是举报,但却只能面对执法的尴尬。”广州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显得有点无奈地说:“一支烟的功夫,也就几分钟,抓不着现行,就毫无办法。”

餐厅响应禁烟,营业额下降5%

在这样一种“尴尬”下,记者发现,50天下来的禁烟,烟民多少有点“得意”和“庆幸”,但作为违规的另一主体却显得“十分严厉”。《条例》第25条规定了禁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若不履行禁烟职责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种貌似“转嫁”的处罚,一些餐厅、宾馆工作人员表示不满。

位于广州水荫路的一家粤菜馆就是《条例》的积极响应者,该菜馆负责人告诉记者,从8月起店里就全部禁烟,撤掉了所有的烟灰缸,停止出售香烟。“有些就餐的人,因为不能抽烟而离开的情况也发生过,8月、9月的营业额大概下降了5%—8%,但10月份又恢复了一些。”该负责人说,“禁烟是世界大趋势,不能因为我们不去纠正顾客的错误行为而获重罚。”

广州越秀区寺右新马路一家社区饺子店的老板对记者坦言:“我这店就30多平方米,来吃饺子的客人都是熟客,让我来监督他们别抽烟,不大好开口,更不要说举报。”说话的时候,几位客人正在他身后吞云吐雾。

记者还走访了一些已经分设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的餐馆、网吧,发现一旦吸烟区满座时,工作人员仍会把客人带到非吸烟区,而不是拒之门外;而在非吸烟区吞云吐雾的客人,即使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也无济于事。

据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广州市的吸烟率为22.8%,按1000万人口计算,广州烟民数量高达230万左右,而《条例》中所规定的禁烟场所几乎包括广州市的各个角落,广州市爱卫会有关负责人也坦承,控烟需要足够的人力,但目前就算是专门负责协调的爱卫会也只有10余人,当中具体做控烟工作的只有1人。“一支烟的功夫,谁赶得及去扑火?”

多头管理容易陷入“无人管理”

仅仅通过一个小机构要完成有着230万烟民的城市禁烟,多数人看来,不无打白条的忧虑。

事实上,广州制订《条例》之初,就确立了由一个机构综合组织协调,多个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爱卫会作为一个综合性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和督促各15个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开展控制吸烟的管理工作,指导市民积极配合控烟条例。”广州市爱卫会有关负责人介绍,15个部门具体是指广州市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交委、广州港务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广铁集团、市地铁总公司。

然而,多头管理也容易陷入“无人管理”的真空。

广州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虽然旅馆控烟归属旅游部门管,但旅游局只管236家星级酒店,广州市绝大多数的旅馆归经贸委管。广州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则指出,全市文化娱乐场所2000多家,“如果发现有人吸烟,就打个电话来举报,我们也派不出那么多人来管。”该负责人说,国务院的《互联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的控烟工作由公安部门管理,如发现吸烟的,由公安部门处罚;但现在《条例》规定由文化部门来处罚,与上位法冲突,存在执法难。

除了“多头管理”的人力成本尴尬外,控烟所必须面对的烟草利益博弈也超出了15个部门的能力。

戒烟门诊日接诊量只有3-7人

早在1995年,广州就发布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并规定,违禁者罚款20元,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规定形同虚设。

今年,《条例》立法之初就吸取了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希望边实施边发现问题,然后对症下药。根据规定,《条例》实施将有1—2个月适应期,其中9月份主要为宣传教育期,10月份为检查督导期。广州市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万鹏表示,广州“禁烟”50天来控烟工作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公共场所吸烟的烟民在减少,但市民、监督人员的知晓率还不高。

针对这种情况,广州市控烟协会目前正继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促进广州市控烟工作发展,现已与世界肺健基金会合作,制作了以“二手烟是无形杀手”为主题的控烟公益广告。其中控烟视频广告正在广州市各大电视台和网络媒体上连续播放一个月,而控烟平面户外广告也在广州市区的公交车等候区域进行投放。

“单纯依靠医院建立戒烟门诊来宣传禁烟或指导戒烟,力量太微小了。”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戒烟门诊主任杨烈举例说,作为全市第一个戒烟门诊,该院戒烟门诊属于免费服务,共有7名医生,12名护士,全部是各相关学科的带头人或技术骨干。“但日接诊量只有3至7人,不仅帮不了病人,医护工作人员的价值也没有得到体现。”他建议,有关部门可把戒烟门诊的费用纳入医保范围,鼓励更的多的烟民真正落实戒烟行为。

此外,也有市民指出,要想室内办公室等场所也能实施禁烟令,广州必须做好禁烟与允许吸烟的配套实施,即既要在一定范围内禁烟,也要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吸烟,“比如先在每两层楼设一个吸烟室”,“循序渐进地逐步取消吸烟室的存在”,否则任何形式的禁烟令都很难行得通的。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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