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2008年下半年,单向东接受薛某某的请托,为其职务提拔提供帮助,收了对方3万元;2001年至2009年,单向东接受林某的请托,为其职务提拔帮忙,先后分九次收了对方总共10万元。
判决书未透露这些被提拔者的身份和级别。
目前无证据显示,这些被提拔者和李卫民存在利益关系。只是他们被提拔的时期均是在李卫民任三门峡市委组织部部长期间。
调查还发现,上述涉案人中,原三门峡市房产管理局长黄国华、原三门峡市财政局长吕万松、原渑池县委书记仝孟蛟的职务调整和晋升,也是在李卫民任三门峡市委组织部部长期间。
而据官员任免规定,市直部门正处级官员调整、任命,县长和县委书记的调整、任命,都必须先由市委组织部给初步意见,才能进入随后的程序。
三门峡市一名知情者称,李卫民的意见对初级官员晋升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