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孟勇(右)和金熙國(左)签署《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及其议定书---摄影 赵瑞雪

翁孟勇(右)和金熙國(左)互换《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及其议定书---摄影 赵瑞雪
9月7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与韩国国土海洋部次官金熙国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山东威海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及其第一阶段的《实施议定书》。
根据上述文件,预计自2011年初起,中韩两国的被牵引挂车将可搭乘船舶,率先在韩国和中国山东的指定港口口岸之间开展陆海联运甩挂汽车运输。签字仪式结束后,来自中韩两国海运及相关产业的近百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2010中韩海运论坛”。
翁孟勇在论坛开幕式上说,中韩海运合作已经成为中韩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部分;《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海运及物流领域的合作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陆海联运不但可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障货物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而且可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符合双方的经济发展的共同利益。
金熙国表示将充分利用韩国的国家政策,进一步扩大中韩之间的合作。
据了解,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包括甩挂运输和汽车运输等方式。根据测算,允许底盘挂车相互驶入,每个集装箱可以节约换装时间3.5小时、节约费用50美元。山东省地处中国东部沿海,与韩国隔海相望,威海与韩国仁川距离仅有90多海里。中韩贸易海上运输发展过程中,目前中韩港口间客货班轮航线共有14 条,山东省就有7条。截止2009年底,山东省累计批准韩国投资项目20125个,实际投资累计260亿美元,约占山东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30%,占全国利用韩资总额的50%。 2009年,山东省与韩国的进出口贸易额为228亿美元。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记者 赵瑞雪 编辑:杨鑫